知产保护

字谷网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一、条款的确认及接受

1.1字谷网(以下简称“本网站”)是正版字体商用授权网站,根据用户、知识产权权利人或销售商指令提供字库软件上传、下载或预览,授权证明上传或下载,样张图片上传或展示的信息网络存储空间,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的规定,本网站希望通过《字谷网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以下简称“本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向您说明本网站采取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1)本网站对知识产权保护尽合理、审慎的义务,在有理由确信存在明显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作品时,有权不事先通知并随时删除该涉嫌侵权作品或者断开下载链接。

(2)本网站在接到符合法定要求的版权通知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删除涉嫌侵权作品或者断开下载链接。

(3)本网站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尽可能防止相同的侵权作品的再次上传。

(4)本网站对有证据证明存在反复上传侵权作品行为的用户,有权随时停止向其提供网络存储空间的技术服务。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或授权销售代理商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及本网站运营需要,北京字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有权对本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条款及相关规则不时地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一旦以任何形式公布在本网站上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您应不时关注本网站公告、提示信息及协议、规则等相关内容的变动。您知悉并确认,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应立即停止使用本网站;如您继续使用本网站,即视为知悉变动内容并同意接受。

1.3本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未明示授权的其他权利仍由本公司保留,您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本公司的书面许可。本公司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1.4本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内容中以加粗方式显著标识的条款,请您着重阅读。


二、定义

2.1字谷网是指本公司运营的字谷网(域名:fontgoods.com)等旗下网站,以及所运营的Windows、macOS、Linux等桌面应用程序,Android、iOS等移动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钉钉小程序。

2.2被许可方是指将一项非排他的、非独占的、不得转让的字库软件使用许可给指定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付款方如果为自己购买字库软件使用许可,付款方和被许可方为同一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付款方如果帮第三方购买字库软件使用许可,付款方和被许可方为不同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3字体是指针对一个具体的语言或字符符号而进行的视觉上的美术设计和样式。字库软件包含的或源自该字库软件的每一个字体均享有美术作品著作权。

2.4字库软件是指一个或多个字体经汇编后形成的集合,可以在计算机环境下以字库软件的方式运行。每一个字库软件均享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汇编作品著作权。

2.5许可数量是指有效许可的数量。

2.6许可期限是指有效许可的期限,永久是指被许可方、单一品牌或单一用途(包括但不限定于:应用程序、网站、图书、设计案)从许可起始日期起的合法存续期内。授权证明未约定起始日期的,以签发日期为起始日期。


三、法律要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于字库软件及其中包含的或源自该字库软件的字体系采取,概括加列举加排除的模式进行规范,其构成要件为:属于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属于一种智力成果。相关法律条款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单纯事实消息;(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八)项规定,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3.2本网站交易的字库软件及其中包含的或源自该字库软件的字体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保护的客体,符合上述概括及列举规定的构成要件且不属于排除内容,在满足具有审美意义同时具有鲜明的独特的形体外观,即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计算机软件作品、汇编作品。


四、通知程序

4.1如果你认为本网站用户通过本网站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所上载、传播的内容侵犯了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删除、改变了你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你可以通过在线或线下两个途径向本网站提交书面通知,或向本网站所设立的专门接受版权投诉和侵权通知的邮箱发送邮件,要求本网站删除涉嫌侵权作品或者断开下载链接。通知书需由权利人或其合法授权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4.2通知程序投诉方应当包含下列内容(请使用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详见下文附件):

(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

(2)要求删除涉嫌侵权作品或者断开下载链接的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以便本网站能够发现并初步审核涉嫌侵权作品;

(3)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版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以及对涉嫌侵权作品侵权事实的举证。

(4)通知书需由权利人或其合法授权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5)权利人应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权利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4.3一旦收到符合上述要求之通知,我们将在合理时间内删除涉嫌侵权作品或者断开下载链接。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我们会请阁下提供相应信息,且暂不采取包括删除等相应措施。

4.4在本网站上载作品的用户视为同意本网站就前款情况所采用的相应措施。本网站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本网站在收到上述通知后,会发送电子邮件通知上载该等作品的用户。对于多次上载涉嫌侵权作品的用户,我们将取消其用户资格。


五、反通知程序

5.1作品提供者收到本网站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并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向本网站提交反通知的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涉嫌侵权作品或者被断开下载链接。反通知书需作品提供者或其合法授权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

5.2反通知应当包含下列内容(请使用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示范格式,详见下文附件):

(1)作品提供者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

(2)要求恢复被删除涉嫌侵权作品或者被断开下载链接的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以便本网站能够发现并初步审核涉嫌侵权作品;

(3)认为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等。

5.3作品提供者应对反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提供者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

5.4本网站收到作品提供者的反通知后,将立即恢复被删除涉嫌侵权作品或者被断开下载链接,同时将作品提供者的反通知转送权利人。本网站对恢复被删除涉嫌侵权作品或者被断开下载链接的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5权利人不得再通知本网站删除该作品或者被断开下载链接。


六、线上版权通知

6.1请将《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或《要求恢复被删除或断开链接的网络内容的说明》以及相关的身份证件扫描件、权利证明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webmaster@fontgoods.com


七、通知和修订

7.1为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及随着本网站业务的发展,本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也会随之更新。但未经您明确同意,本网站不会削减您依据本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本网站会通过在本网站、本网站移动端上发出更新版本并在生效前通过网站公告或以其他适当方式提醒您相关内容的更新,也请您访问本网站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7.2对于重大变更,本网站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本网站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短信或在浏览页面做特别提示等方式,说明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具体变更内容)。


八、联系本网站

8.1如对本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或相关事宜有任何问题,您可随时通过访问本网站联系我们(网址:https://www.fontgoods.com/contact_us/)与本网站联系。

8.2一般情况下,本网站将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如果您对本网站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本网站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部门、网信部门或公安部门等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一:国家版权局发布的《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示范格式

附件二:国家版权局发布的《要求恢复被删除或断开链接的网络内容的说明》示范格式


更新日期:2022年1月1日

生效日期:2022年1月1日